山西住建厅发文:积极有序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

发布日期:2020-07-27浏览次数:4847



为加快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促进地热能供热高质量健康发展,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有序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加大对地热能供热的支持和保障。


通知指出,各市应将地热能供热项目建设列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任务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结合本行政区域地热资源、清洁取暖规划和地热能供热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地热能供热项目。重点在山西综改示范区等地热资源较好地区,积极推进水热型中深层地热供热技术应用。以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热,结合热泵技术,实现中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


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地热能供热应用试点工作。以山西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和科技创新城为核心,率先开展地热能集中供热项目试点,实现清洁地热集中供热。逐步推进忻州、临汾和大同等地热资源相对富集区的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同时,积极发展再生水源热泵(含污水、工业废水等)、地源(土壤源)热泵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在城市污水厂或污水管道周边,优先实施污水源热泵供热。


通知强调,地热供热工程执行居民电价,供热用电试行峰谷时段计价、用电量计价、平段电价计价等多种用电价格政策。各地结合实际,可适当向应用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的市政公用设施予以倾斜。地热能供暖管网建设同时享受当地政府清洁取暖或新能源应用相关支持政策。通知还就创新管理服务体制、完善地热能供热技术标准体系、创新价格与市场化机制、培育地热能相关产业发展、加大地热能技术创新支持等方面提出要求。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进一步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的通知

晋建科字〔2020〕9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能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促进地热能供热高质量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地热能供热的重要意义


地热能供热是一种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供热方式,与传统热电联供、燃煤、燃气锅炉供热相比,运行费用低、维护简单、无排放,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引领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是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实施节能减排、治污减霾的有效途径,积极有序推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加大对地热能供热的支持和保障。


二、进一步强化地热能供热的统筹指导


(一)科学规划项目布局


各市应将地热能供热项目建设列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任务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结合本行政区域地热资源、清洁取暖规划和地热能供热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地热能供热项目。优先在热电联产覆盖不到的区域或具备条件的公共建筑、绿色建筑中推广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有序推进新建建筑地热能分布式供热,逐步提升地热能在建筑供热中的应用比例,加快推动地热能供热系统与城市热网融合。


(二)因地制宜推进技术应用


1、积极推进水热型(中深层)地热供热技术应用。按照“取热不取水”原则,采用“采灌均衡、间接换热”或“井下换热”技术,重点在山西综改示范区等地热资源较好地区,积极推进水热型中深层地热供热技术应用。以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热,结合热泵技术,实现中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同时做好尾水回灌工作,实现资源可持续良性循环。


2、因地制宜开展其它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促进浅层地热能应用。在资源条件优越和地质条件适宜的地区,不断提高浅层地热能在城镇建筑用能中的比例。积极发展再生水源热泵(含污水、工业废水等)、地源(土壤源)热泵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在城市污水厂或污水管道周边,优先实施污水源热泵供热。


(三)开展地热能供热应用试点


以山西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和科技创新城为核心,率先开展地热能集中供热项目试点,应用自主研发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地热综合利用专利技术,实现清洁地热集中供热。逐步推进忻州、临汾和大同等地热资源相对富集区的地热能供热技术应用。通过项目试点,探索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型能源管理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促进地热能供热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增强地热能供热的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供热项目建设管理


选择采用地热能供热的新建建筑,要将地热能应用纳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地热能利用的资源勘探评估、技术论证。具备条件的,要根据地块的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及经济性等指标,优化技术方案,与建筑工程机电等系统同步论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做好地热能建筑供热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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