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推进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清洁能源改造

发布日期:2022-12-03浏览次数:4914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7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30%以上。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强化分散低效燃煤治理。因地制宜持续稳妥推动清洁取暖改造,有序推进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散煤替代,2025 年采暖季前,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巩固清洁取暖成效,强化服务管理,完善长效机制,防止散煤复烧。基本淘汰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动陶瓷、玻璃、石灰、耐火材料、有色、无机化工、矿物棉、铸造等行业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打造集中供热“一张网”,充分发挥大型煤电机组供热能力,大力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对保留的供暖锅炉全面排查,实施“冬病夏治”,确保采暖期稳定达标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难以达标的应配套脱硝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等其他物料。到 2025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城区(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县城及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

  天山北坡城市群强化工业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梳理区域产业— 17 —发展定位,加快推进产业布局调整,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准入。全面提升电解铝、活性炭、硅冶炼、纯碱、电石、聚氯乙烯、石化等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2025 年底前,基本完成 65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含半焦)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八一钢铁、昆仑钢铁等企业率先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或电厂热力、工业余热等替代锅炉、炉窑燃料用煤。引导重点企业在秋冬季安排停产检维修计划。

  其他地区加大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力度。其他地区根据国家下达的“十四五”重污染天气比率控制目标,结合自身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和重污染天气成因,明确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任务措施,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消除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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