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重点任务中提到,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修编全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试点,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开展公共机构建筑能源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探索建立基于用电限额指标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根据建筑特点,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导光管采光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到2025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设计节能率达到75%;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达到40万千瓦;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12万平方米,建成一批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