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空调电器采购大事件盘点

发布日期:2019-01-02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浏览次数:4811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扩围
      7月24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在2017年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城市试点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传输通道“2+26”城市、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均可申报。其中,张家口市比照“2+26”城市标准,汾渭平原原则上每市每年奖补3亿元。文件还对奖补标准、试点城市选择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严格规定。
      清洁取暖项目呈现多元化
      2018年,清洁取暖项目需求呈现多样化,空气源热泵等超低温电采暖设备在温室大棚、学校、卫生院以及办公场所等诸多公共场所大显身手。除了民生领域外,也在向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以及医疗系统更多细分市场扩展。比如山西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31个单位燃煤锅进行生物质锅炉取暖方式改造、河北南宫市教育局为学校采购300多万元海尔热风机、山西灵石县乡镇卫生院采购空气能取暖设备、北京市房山区和密云区煤改电项目均对热风型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提出细分需求。其它地区发布的清洁取暖项目也体现了这一特点。
      中央国家机关空调批采试行“并行采购” 
      中央国家机关空调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以下简称“空调批采”)4月起首次试行月度和季度“并行采购”新模式,4月成交结果即整个二季度成交结果,5月和6月收到财政采购计划后,将直接执行4月成交结果。三季度也会按上述模式继续执行。
      为了提升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2018年中央国家机关空调批采二、三季均采用了“并行采购”模式,采购人填报采购计划不受影响,成交供应商按月度向采购人供货。 
      中直机关空调批量采购实行预招标
      10月31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中直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将比照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实行预招标。另外,采购结果将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批量采购频道发布。
      从执行期限方面看,空调机第二、三季度按季度招标,招标时间分别为3月、6月,招标结果执行期限为下一个季度;第一、四季度按半年组织招标,招标时间为9月,招标结果执行期限为第四季度和下一年第一季度。即全年组织三期空调机批量采购。
      深圳:空调、电视机实行电商采购
      10月30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8-2020年度电商采购的通知》,对电商采购适用范围、采购方式、操作流程、履约监管等方面进行明确。11月1日起,空调、电视机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商品实行电商采购,有效期暂定两年。 
      据悉,对实行电商采购的通用类商品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在入围电商中直接下单采购,并享受电商价格优惠;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既可以推荐至少3个品牌竞价采购,也可以采取不推荐品牌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既可以推荐至少3个品牌竞价,或不推荐品牌竞价,也可以公开招标;对于电商不能满足需求的通用类商品,采购人可以推荐至少3个品牌竞价采购,也可以不推荐品牌竞价采购。
      纳入电商采购范围的项目均需编报集中采购计划,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系统进行下单采购或竞价采购;电商采购采取“月结转账”和“刷公务采购卡”两种付款方式。
      1609款空调类产品入围中央国家机关协议供货
      7月24日,2018-2019年中央国家机关信息类产品(硬件)和空调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出炉,该项目空调产品协议供货部分,1609款空调类产品入围。自8月6日起,中央预算单位可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订购新一期空调协议供货产品,与上一期相比,无论是入围品牌还是产品型号,均呈现大幅增长之势,提供更多选择机会。空调类产品作为该项目的第五包,共含9个品目,较上一期增加分体式普通空调及商用空调等5个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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